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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温州第一骗局”始末
2008-02-24 22:51:26.0
“温州第一骗局”始末
8月14日,被指为“温州第一骗”的王建光被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拘押。他面临两项控罪——非法吸收公众钱款和编造商业项目施行诈骗。
王被控的两项罪名均不令人陌生。根据《刑法》第176条,商业诈骗“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”者,最高将被判十年有期徒刑。记者采访获知,此案已获公安部门立案,目前已进入核实审查阶段。
然而,审判即将开始,真相却未大白。骗局中,非法集资现象之匪夷所思、设局手段之登峰造极,为温州商业历史上所未见:为期一年半,涉及70余人,资金总额高达3.4亿。尤其值得注意的是,该案受害人均来自温州。
还需要指出的是,骗案虽遭倾覆,但围绕骗案本身以及当事人态度的是非争议,则一直没有停息。本刊通过对涉案核心人物、目睹王建光自发迹至骗局败露的见证者的采访,力图还原一个完整、真实的“温州第一骗局”。
“骗子”王建光
直到2006年上半年,他大体上还是一个创业有方、八面玲珑的温州商人。当然,在骗案逐渐水落石出之后,我们依稀看到了他过去从商的影子。
王建光,1967年出生于温州市永嘉县桥下镇六岙村一个普通的农民家庭。当时正值桥下教玩具生产热潮,受此影响,王建光自小就开始领受着商业氛围的熏陶。
1987年,20岁的王建光随同姑父陈重才来到了北京,用借来的几千元开始在北京“浙江村”木樨园附近的京温服装市场,进行教玩具以及服装辅料的生意——这是王建光的第一次从商。
然而,王建光并未创造奇迹,三年后,他的生意一败涂地。1990年,王转移阵地,在北京寻找另外的出路。实际上,他涉猎的范围很广,包括贸易、服装、鞋革、五金等,期间成败起伏不定。
一直到1992年为止,王建光还是属于千万赴京打拼的温州小商人。“他是一个屡挫屡奋、屡奋屡挫的个体户。”在其好友张贤亮的话语中,我们仍然能够找到,王作为创业者所具备的,温州商人特有的吃苦耐劳和永不停歇的创业欲念。
也正是因为拥有对成功的渴望,使王建光用心追逐着他所看见的每一个机会。期间,他虽未获得现实中的财富,却积累了果决、冒险、谨慎的商业素质。
1992年,王迎来了他的创业新起点,国内股票市场的日渐红火给他带来了机会。在赶赴股票交易所之时,他身上带着的,是借来的5万元资金。
其后的王建光,真正品尝到了“点石成金”的妙处,正处于成长期的国内股票交易市场,给他带来了难以想象的“财富”,有过“平生第一个100万”到手的快乐时刻,也有过银行负债180万元、被诉至法院的存亡关头。
这个时候,坚信股票市场有利可图的王建光开始着手“以更大的决心和实力角逐资本市场”。按照张贤亮的描述,在此之后,王建光开始频频“出风头”,出入宝马、奔驰接送,与京城达官贵人的来往日渐密切。
现在看来,王在此时所摆出的“上能通天”的架势,对其稍后进行的“非法集资”起到了关键的作用。
骗局的起点
在骗局的起始,王建光刻意宣扬自己“点石成金”的超凡能力,以及能人所不能的京城关系网。这一动人的外在形象,一直到败露的末期,仍然有效地在王身上罩上了一层光环。
按另一位接近王建光的徐姓人士所述,王在股票市场上顺风顺水之时,资金需求量也迅速增大。虽然,他不到三年即获利“5000万至7000万元。”但渴望更大回报率的王建光,不久之后就转战地下赌球市场。
此时,经商数年的王,身边已聚集了一群紧密的商业伙伴。自1992年股票投资得手后,他的投资团队开始成型。王扶林、云建等干将,陆续加入王建光麾下。在之后的王建光“辉煌期”,他们被称为“王氏团队”。这些人中的一部分,最终也与王一起面临被控罪。
挟王氏团队的集体实力和在股票市场所获得的巨利,王建光开始酝酿更高平台的运作。2004年,王出任陈重才公司总经理职务,并以该公司名义进行投资——这是后来被称为“温州第一骗局”的起点。
公司化运作后,王建光新事业的规模与以往个体户阶段的小打小闹自不可同日而语。虽然“王建光本人对股票、期货、权证等毫无所知”,但凭借高薪聘请的操盘手,王氏团队在资本市场上节节胜利,这种整体向好的势头一直延续到了2005年。
2005年上半年,股票市场进入休眠期,加之王建光花费巨资进入的地下赌球业务并无起色,他开始在周围的亲戚、朋友间进行公众钱款吸收,这一行为后来被人称之为王迈出诈骗的第一步。
“他赌球坐庄,盘口是全北京第一大的。”桥下人徐敏,曾与王有数面之缘。他表示,2005年之后,王建光回家乡桥下的次数,明显较往年增多,“而且每次回来都是前呼后拥,宝马坐骑都是军牌”。
集资并不需要主动开口,一些渴望能获得王的提携的亲戚朋友,主动请求王建光能够看在亲戚情分上“带一把”。于是,在王建光“不要对任何人说,免得其他人同样要求而使我为难”的要求下,数百万资金悄无声息的进入王的口袋。
“贪念,王允诺的起码20%回报率打动了他们,”据上述徐姓人士表示,受骗人在之后的时间里,得到了高额的利润,“10万的三个星期后拿回了12万,回报率甚至可以达到70%,而且都兑现了!”于是,没有投资人愿意抽离本金,雪球越滚越大。
当然,集资地域并不局限于桥下周边地区,北京木樨园、广州一带的温州生意人也纷纷加入。此时,王建光的信用度和身上的光环达到了顶峰,甚至有人直接拿50万现金扔给王,而不索取收条,只为了“不惹起王的不快,而失去投资机会。”
骗局败露
窥得融资的灰色门径,王建光资本运作和地下赌球的幅度越来越大,但实际情况中的种种失利却让骗局全面崩溃。
拥有3个多亿的资金,王建光的胃口越来越大,遵照他“尽快实现借鸡生蛋”的指示,王氏团队在深沪股票市场和国债期货市场,拉上了“满弓”。
然而,王建光和他的团队的市场操作战绩并不辉煌。不迟于2006年5月,有消息灵通人士便风闻王建光在资本市场亏空资金近一亿元。甚至,有观察细微者注意到,“连云建的坐骑宝马745都被王建光卖掉了”。
这段时期,在日后相关人士的分析中,成为王至关重要的胜败时间,“拥有了至少3亿元资金,本可以‘理理拢’消失的,但恋战股市,给了他致命一击”。其后王转重心于地下赌球,则给了“王欲最后一搏”的外界传言以佐证。
2006年6月,德国世界杯开幕,王建光迎来了借机生蛋的最后良机。素有地下赌球业务的王氏团队大改外围赛小打小闹的作风,开始坐庄,大量吸纳投注资金。
“当时,全北京就他的盘口最大,而且他直接跟英国那边交接。”张贤亮透露,世界杯期间,王的精神压力非常大,而且此人似乎预感到了什么,对张提出的要将60万投资拿回的要求采取推托态度。
张贤亮终于没能在案发前拿回60万资金,经过多番讨要,他只是从王手上拿到了“收款60万元”的收条。但仅是这一点,张算是“幸运儿”了。因为案发后,王的账户只有区区5000万左右资金。根据相关法律规定,凭借收条,才有可能拿回集资额的20%。
王建光的这种压力,通过其家人向周围的人扩散,2006年7月初,来自六岙村的几位受骗人联合向王“逼宫”,“找了很久,才在一个宾馆里找到了王,并逼迫其写下欠条”。一知情人透露,从此之后,王“再无音讯”。
然而,消息还是传到了桥头人的耳朵了,“王建光世界杯期间赌球输了1.3个亿,人都失踪了。”叶姓企业家告诉记者,“在此情况下,已经意识到这是一场商业骗局的三里屯项目投资商们彻底醒悟,他们报了警”。
2006年8月14日,正在北京一个小宾馆里给一个受骗人写欠条的王建光,被北京公安局朝阳分局以涉嫌非法集资和商业诈骗罪名拘捕。此时,“温州第一骗”案宣告彻底败露。
“亲友团”模式的弊端
骗局还反映出:温州商人“亲友团”模式的群体投资行为,与经济新时期的投资理念的格格不入。从这一角度出发,温州商人的投资理念、决策规范,还有待进一步提升。
严格意义上来说,无论是非法集资还是商业项目诈骗,王建光的手段看起来并不十分高明。那么,为何仍有如此众多精明的温州商人落入毂中?
“贪念使然”,广州浙江商会办公室副主任林鹏分析,除了资本的贪念本性之外,温州商人间根深蒂固的族群、地域概念的之间的同乡信任情结,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。而这一“亲友团”似的商业弊端,在这一骗案中显露无疑。
事实是,除了一则由王建光提供的项目说明书和考察时出具的立项审批表,入股三里屯项目的“股东”并没有看到其余法律凭据——这有违商业投资前期论证程序。“唯一的解释,就是王的成功光环迷离了精明的温州老乡”,林鹏继续分析道。
更令人费解的是,在骗案败露之前,受骗人之间并未就投资一事进行过多的交流和沟通。“甚至是很好的朋友都有可能不知道对方也陷身其中。”徐姓知情人认为,这纵然有王建光刻意营造的神秘气氛有关,但受骗人“连收条都不要”的商业细节,也凸显出身处新经济时期的温州商人的草根手法。
这也给警方确定最终涉案金额的核实,造成了不便。本刊获悉,来自北京公安部门已赴温州调查此案。根据已公布的信息表明,目前为止,已受理涉案金额申报达3.4亿元,而半个月前,这一数字为2.8亿。而据坊间传言,王建光获得了3.6个亿资金。
同时,作为三里屯项目的受骗人,当事人对事件的隐忍不发也让人浮想联翩。在本刊记者采访中,除少数当事人给予回应外,绝大部分受害人或者拒绝、或否认。据称,在同行问起时,他们表示,是“家属在操作其事”。
当然,对于这些企业家来说,损失将直接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转。“不提4000万和2000万的企业,单就1000万来说,有哪几个企业能有如此大的流动资金?”广州温州商会办公室主任陈郅甚为感慨。他认为,温州商人潜意识里还没有摆脱过往的家族色彩浓厚的投资模式。
而据一位接近这批国际品牌代理商的何姓企业人士透露,其中一家当事企业处境艰难。“该企业上半年一个品牌运作失败已损失千万,如今再折千万,打击很大的!”他表示,为企业形象考虑,也使当事人不愿多讲。因为,对这些有一定商业地位的受骗人来说,被骗是一件让人羞愤的事情,这也是“温州第一骗”仅限于很小范围内传播的主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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